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产品的 地区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合格之 产品给乙方经销,并提供一切产品之市场准入手续给乙方。
2、保证乙方货款到账 日内发出货品(需提前订货),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给乙方 个月试营期,如试营不理想,试营期满后可退回剩余货品。长期合作甲方对产品实行 月内包换, 年保修,长年维修(不包括:人为损坏、私自拆装、外观损伤、附件不全)。
4、提供对乙方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提供产品广告样板,提供促销品支持。
5、绝对执行同级经销商平等之价格体系以保障乙方的经济利益。
6、发展水平相当的经销商队伍,防止不良经销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7、保证诚实和忠诚的合作态度,和乙方建立良好合作,以达到双赢的结局。
8、一切营销政策对所有经销商都采取公平的态度。
二、乙方责任
1、保证按照预定的市场推广计划全力开拓本地市场(乙方制定,双方认可)。
2、保证不超过协议约定之经营范围。
3、绝对执行甲方当地市场最低市场限价,为 元/套。
4、及时将当地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双方协作做好当地市场。
5、严格执行《经销商客户服务条款》(附件)以保障产品用户的合理权益。
6、保证以诚实、忠诚的合作态度和甲方进行合作。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四、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如果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五、如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此协议附《经销商客户服务条款》。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代表签字: | 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