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有利害关系(到底啥是利害关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13:38:01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最高法行再77号《行政裁定书》予以了释明,其认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利害关系”包含四个含义,第一,存在一项法律赋予和保护的权利或利益;第二,这项权利或利益归属于原告个人;第三,这项权利或利益可能受到被诉的行政行为侵害;第四,这项权利或利益具有通过所提起的诉讼予以救济的可能性以及必要性。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里还是看不明白,这“利害关系”到底得符合什么条件,那我们可以举例进行说明,比如说,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占地建房或修路的情形,但根据你的调查,这征收还没有获得批准,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不能直接建房或者修路的,所以,这涉及未取得用地手续即使用土地的情形,你可以针对这个占地行为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而因涉及到征收问题,大多数情况下,这个部门可能会无视你的申请,此时就涉及到去法院起诉有没有利害关系的问题了,如占了你的承包地,你的土地使用权就受到了侵犯,你的权利、利益需要通过提起的诉讼进行救济,此时的救济是必有可能性和必要性的。但,如果人家根本没有占你的承包地,此时并没有侵犯到你的权益,也就没有利害关系了。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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